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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清远市清新区发展和改革局普法责任清单

时间: 2024-06-28 16:47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   点击:-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也是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的冲刺之年,为全面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根据区普法办要求,结合区发展改革局实际工作,现制定我局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

  一、普法内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石油价格管理办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办法、《广东省价格听证目录(2022年版)》、《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和使用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广东省供用电条例》、《光伏电站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风电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二、普法对象

  (一)全局干部职工。

  (二)区发展改革局行政执法对象。

  (三)社会群众。

  三、具体措施和工作责任主体

  (一)开展宣传活动,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围绕节能宣传周、保密宣传月等时间节点,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反电信诈骗、节能降碳等各领域普法活动,重点加强社会法制宣传教育,在社会营造浓厚尊法守法懂法氛围。如在节能宣传周系列活动现场悬挂横幅标语,派发印有节能知识的小扇子、环保袋等小礼品,向群众宣传节能等法律知识,推动全社会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

  责任主体:局办公室牵头,各业务股室配合,全体人员落实。

  (二)坚持“执法+普法”双融合,深化普法教育。牢固树立严格执法就是最好普法的理念,把普法融入执法程序中,落实法治专业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作为普法宣传重点内容,以开展行政检查的企业作为普法宣传重点对象,做到“执法+普法”同步开展。一是在行政检查实施前,向被检查单位宣传说明有关情况并在通知书中载明法律依据;二是在执法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开展工作,切实做到执法过程就是普法过程;三是在检查结束后,对于发现违法问题的,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内容,进一步普及法律知识。切实将依法文明执法贯穿始终,将法治宣传融入工作的每个环节。

  责任主体:局各业务股室牵头,局办公室配合,全体执法人员落实。

  (三)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不断增强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在学法上,做到全面深入、先学一步、高出一筹;在尊法上,做到坚定自觉,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守法上,做到严格自律,时时处处以宪法法律为准绳;在用法上,做到积极主动,养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行为习惯。一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课程,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军营、进网络,进一步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大众化传播。二是召开局党组会议、党支部大会、全体职工干部大会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提升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增强法治意识,切实做到自觉守法、普法。三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在广东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网上学法、考试,务求全体人员通过考试。

  责任主体:局办公室牵头,各业务股室配合,全体人员落实。

  (四)举措开展惠企暖企普法举措,以法治建设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聚焦经营主体“急难愁盼”问题,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增强企业良性高效发展的“软实力”。利用政府网站和清新发布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宣传阵地,宣传信用法律法规、发布信用典型案例,持续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引导群众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推动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经营、依法办事意识。

  责任主体:综合股牵头,局办公室、各业务股室配合,全体人员落实。

  四、预期目标

  通过落实普法措施,推动“八五”普法提质增效。向各普法对象宣传普及宪法、民法典、节能法、价格法、保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干部自身模范行动,带动全社会树立对法治的信仰,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增强各普法对象法治意识,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附件:清远市清新区发展和改革局普法责任分工表2024.xls


  

                                                                                                         清远市清新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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