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1 | 关于《清远市创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7000吨蛋白粉饲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清环清新审〔2026〕23号 | 清远市创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清远市清新区禾云镇清新产业园区云龙产业大道8号 |
2 | 关于《清远清新禾云分散式风电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清环清新审〔2026〕24号 | 广东清远市朗泰新能源有限公司 | 清远市清新区禾云镇 |
3 | 关于《清远清新鸿辉分散式风电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清环清新审〔2026〕25号 | 广东清远市朗泰新能源有限公司 | 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 |
4 | 关于《清远清新鸿远分散式风电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清环清新审〔2026〕26号 | 广东清远市朗泰新能源有限公司 | 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 |
5 | 关于《清远清新龙颈分散式风电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清环清新审〔2026〕27号 | 广东清远市朗泰新能源有限公司 | 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浸潭镇 |
6 | 关于《清远清新大桥分散式风电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清环清新审〔2026〕28号 | 广东清远市朗泰新能源有限公司 | 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清远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新区政务服务大厅综合受理窗口 联系电话:0763-5811090 邮编:511500
附件1:关于《清远市创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7000吨蛋白粉饲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附件2:关于《清远清新禾云分散式风电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附件3:关于《清远清新鸿辉分散式风电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附件4:关于《清远清新鸿远分散式风电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附件5:关于《清远清新龙颈分散式风电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附件6:关于《清远清新大桥分散式风电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