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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公开征集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局第一批项目评审专家的通知

时间: 2020-12-02 09:39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   点击:-

  高新区企业服务区,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广清园企业建设和服务局,有关单位、行业专家:

为更好地发挥行业领域专家在专项资金项目评审中的作用,进一步充实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项资金项目评审专家库,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各相关行业专家。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资格条件

申报专家应当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原则,作风正派。

    (二)具有较高的学术学识和政策理论水平,或在相关领域具有专业特长,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产业政策和制度规定。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不受单位、部门及个人利益影响,无不良执业记录和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四)年龄不超过70周岁,身体健康,有足够时间和精力承担所委派的工作任务。

    (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2.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3年以上;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专家优先入选:

     1.具有突出贡献并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

     2.博士生导师;

     3.熟悉项目管理的财会、审计专家;

     4.国家级或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主任,或大中型企业总工程师;

     5.参加过省财政资金项目评审工作的专家。 

     三、征集办法

(一)选聘方式。

       通过公开征集、单位推荐和自我推荐相结合的方式选聘评审专家。高新区企业服务区,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等推荐单位对推荐专家的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加具意见,请各推荐单位配合审核把关。

    (二)应聘专家须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项目评审专家库专家推荐表》(见附件1)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份。

      2.职称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含正、反面)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以上复印件一式一份,需由所在单位加具“与原件相符”意见并盖章。

      3.以上资料统一以A4纸规格装订。

    (三)评审专家入库流程。

    1、申请推荐。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请于12月15日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报送至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qy3362322@126.com。

       2、审核。市工信局办公室收到推荐材料后,对材料进行分类整理审核汇总形成《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项目评审专家库入库人员名册》(附件2),于12月18日前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专项资金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符合性进行审核。

       3、公示。对通过审核拟入库的申报人员,在我局公众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4、入库。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我局将纳入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专家库统一管理。

     (四)应聘专家材料报送截止时间。

      申请入库专家需在2020年12月15日前将申请材料(所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1份)送到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508室进行审核。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北江二路18号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508室

联系人:阮洁云

联系电话:0763-3368449


附件:1、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项目评审专家库专家推荐表.xls

           2、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项目评审专家库入库人员名册.xlsx

 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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