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企业服务局,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产业园区、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电子信息产业项目入库储备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市组织开展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电子信息产业项目入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清远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符合《通知》申报要求的企事业法人单位自行选择申报。项目入库储备分为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专题1)、支持产业集聚发展(专题2)、支持超高清视频应用示范(专题3)共三个专题。申报单位根据专题对应的支持范围、入库要求、支持方式选择申报,其中专题1、专题3对应填报申报单位准备申报材料(详见专题中4.申报程序)及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专题2提交材料参阅《通知》中附件1、2、3、5、7、8、9、11、12)。所有申报项目不得多头申报,不接受联合申报。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可行性负责。项目入库成功的企业需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项目评审、绩效目标申报、监控、验收、绩效评价等工作。
二、申报材料按照对应申报专题提供,纸质材料A4纸张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在材料封面、骑缝及提交内容中要求签字、盖章位置,加盖单位公章、签字,一式七份。电子材料刻录光盘,一式三份。2019年10月9日上午10:00前,将上述纸质材料五份,光盘两份报送至市工信局(信息化科 301室);纸质材料两份、光盘一份报送至企业所在地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逾期或未按要求报送的,不予受理。
三、市工信局将对申报项目进行专家评审,公布评审结果,向省工信厅上报项目情况。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电子信息产业项目入库储备的通知.zip
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9月26日
(联系人:陈君楚,联系电话:3366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