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广东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落实《关于推荐申报清远市清新区第五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文件精神,2022年10月21日,清远市清新区文化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组织区级评审委员会专家,对各镇、各单位推荐申报的10个代表性项目进行评审。经专家评审,现推荐《龙颈传统龙舟竞渡》等9个项目列入清远市清新区第五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现将推荐项目名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天(从2022年 11月02日起至11月22日止)。
异议受理单位:清远市清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文化股(注: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须提交完整的意见书,对异议原因作出详细说明,单位的加盖公章,个人的亲笔签名。反之受理单位有权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明霞大道中1号6楼文化股室
邮政编码:511800 电子邮箱:qxwljwhg@126.com
联系人:许敏婷 联系电话:0763-5830666
特此公告。
附件:清远市清新区第五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公示名单
清远市清新区第五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公示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