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各帮扶单位:
根据《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扶贫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与《清远市清新区扶贫资产管理办法》的要求,太和镇成立扶贫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镇级扶贫资产管理站和村级扶贫资产管理委员会,分别负责本级扶贫资产的管理工作,现太和镇召开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将相关涉及的扶贫资产确权到坑口、坑尾村委会。(详看附件)
现将扶贫资产确权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07月31日至2020年08月06日(共7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镇扶贫办(电话:5810541)反映。
特此公示。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人民政府
2020年0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