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实行动态管理的要求,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我局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了全面清理,决定废止部分已与法规政策不符合,与管理需求不适应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了《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征求时间为2023年12月21日至2024年1月2日。
一、留言方式:https://www.qingxin.gov.cn/hdjlpt/yjzj/answer/33556
二、反馈电话:0763-5810861。
三、来函地址: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中山路8号交警大队办公室。
附件: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