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提高城市货运配送效率,促进物流行业降本增效,确保城市货运服务可持续健康发展。结合目前清新区实施的货车限行管理措施和交通现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相关规定,我局制定了《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关于调整清远市清新区货车限行有关事宜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征求时间为2024年3月19日至2024年3月29日。
一、留言方式:https://www.qingxin.gov.cn/hdjlpt/yjzj/answer/35099
二、反馈电话:0763-5810861
三、来函地址: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中山路8号交警大楼三楼305室。
附件: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关于调整清远市清新区货车限行有关事宜的通告(征求意见稿).docx
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