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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供销合作社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 2026-01-23 15:59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   点击:-

  2025年,我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部署要求,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政治引领,压实法治责任

  一是深化理论武装。紧扣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党组“第一议题”制度,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促学作用,全年组织政治理论学习53次,系统研学《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等核心文献,推动理论学习走深走实。二是强化法治教育。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列入年度学法计划及普法责任清单,通过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及干部职工大会等平台,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内容,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和全体职工法治意识;同步推动法治学习向基层延伸,领导班子成员下沉联建共建社区,以专题党课、座谈交流等形式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年开展活动3次,促进理论学习与基层实践有机融合。三是压实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把法治建设纳入本单位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坚持将法治建设与供销社主责主业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

  (二)健全制度体系,夯实法治建设基础

  我社坚持把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全局,系统推进普法与制度建设协同发力。一是压实普法主体责任。制定《清远市清新区供销合作社2025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明确重点普法内容、责任股室及完成时限,并通过政务网站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确保责任链条衔接顺畅;印发《2025年度普法计划实施方案》,为全年普法工作提供行动指南;制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2025年普法工作指引》,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常态化、规范化。二是完善内部制度体系。结合供销合作社职能特点,全面梳理现有制度机制,重点围绕议事决策、社有资产监管、财务及内控管理、内务管理、社有企业内部管理等五大领域,制定制度建设工作计划,同步指导区基层社健全组织管理、社有资产租赁及处置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全年累计修订完成各类制度67项,进一步扎紧织密制度“笼子”,为依法履职提供制度保障。

  (三)深化专项治理,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我社严格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清远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清远市清新区2025“隐患排查治理年”行动方案》,以法治思维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一是抓实学习教育强根基。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内容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全年召开党组会专题学习及研究安全生产工作9次,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4场,切实提升全员安全法治意识。二是严格督导检查促整改。制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对社有企业、仓储设施等重点场所开展常态化检查。2025年以来,发现隐患16项,已整改16项,未完成整改0项,整改率100%,形成“排查—整改—销号”闭环管理。三是聚焦重点领域严监管。对照《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强化购进、销售、存储环节管理。每月不定期组织管理人员至烟花爆竹仓库进行安全抽查;在清明、国庆、春节等重大节假日期间,积极配合应急、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烟花爆竹零售点进行安全隐患及合规经营大排查,确保烟花爆竹仓库和经营网点安全经营。

  (四)完善法律顾问机制,提升依法决策水平

  坚持“外聘专业力量+内强法治队伍”双轮驱动,推动法律顾问制度走深走实。一是严格落实我区法律顾问统筹方案要求,与法律顾问单位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全年发函商请出具法律意见3次,邀请区政府法律顾问专题授课1次,为行政行为提供专业法律支持。二是指导督促下属企业结合自身业务需求及时聘请企业法律顾问,要求在合同起草签订、重大项目管理、资产管理、公开招投标等关键环节,必须充分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并开展合规性审查。2025年以来,下属企业通过法律顾问参与合同审核176份,协助处理涉法事务14起,有效防范化解法律风险,全社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水平显著提升。

  (五)创新普法形式,厚植法治文化根基

  2025年,我社紧扣“八五”普法规划,立足服务“三农”主责,以“精准、实用”为导向推进普法宣传,推动法治观念融入供销服务肌理。一是强化线上普法阵地建设。一方面,通过政务公开网站以“一图读懂”形式,向群众通俗解读《广东省2024—2026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等最新涉农法律法规;另一方面,利用“凤回收”公众号常态化推送再生资源领域法律法规,持续扩大再生资源相关法规政策的知晓度,有效拓宽了普法覆盖面。二是持续开展线下普法宣传活动。紧扣3·15消费者权益日、安全生产月等重要节点开展主题普法活动,累计开展活动16场,发放民法典、宪法等知识手册及宣传单800余份。通过线上线下协同发力,切实推动法治宣传与供销业务深度融合,助力法治乡村建设与供销事业同频共振。

  二、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5年,我社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与法治政府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法治思维与改革发展的融合度有待提升。部分干部职工对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重业务轻法治”的思想倾向。部分干部职工满足于参加单位组织的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学习,各项法律法规学习仍缺乏系统性,碎片化学习比较多,结合自身岗位做到主动深入研究和思考法治工作的较少。

  (二)普法宣传的实效性有待增强。一是宣传形式较为单一,主要依靠传统宣传方式,如海报、宣传册、宣传栏,缺乏创新型和吸引力。二是宣传缺乏专业解读。因缺乏法学专业人才,普法宣传的内容多为法律条文,群众难以理解,不能激发学习的热情和积极性。三是缺乏互动性,目前的普法宣传往往是以单项传播的方式进行,缺乏与受众的互动和交流,以致普法对象缺乏参与感。

  (三)法治能力有待提升。虽然能够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法律顾问咨询等制度,但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运用于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法治理念还没有普遍树立,面对改革发展稳定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透、处理不够有力。在维护下属企业合法权益的相关机制仍需要完善,工作方式方法有待改进,同时,对下属企业和基层供销社的监督管理和警示教育还有待加强。

  三、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夯实政治思想根基。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聚焦“关键少数”,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推动班子成员带头学深悟透、带头尊法学法、带头守法用法。强化全员覆盖,以党内法规学习培训为抓手,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系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年内实现党员干部法治培训人数覆盖率100%,引导干部职工从政治高度把握依法履职要求,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防范化解风险、服务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能力水平,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供销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依法履行供销核心职责,夯实服务“三农”之责。严格执行涉农法律法规,聚焦供销社主业主责持续发力,依法依规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粮食生产全产业链条建设、冷链物流建设等重点工作。强化合法性审查机制,在重大项目合作、资产经营管理等关键环节严格履行法律审核程序,确保各项工作于法有据,以法治之力护航供销社综合改革走深走实,为打造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提供坚实法治支撑。

  (三)拧紧法治建设责任链条,压实管党治社之任。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股室协同落实的工作格局,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与2026年区供销社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制定《清远市清新区供销合作社2026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细化党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具体内容,定期召开法治建设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难点堵点问题,推动形成“决策先问法、办事依法规、遇事找依据”的工作闭环,切实将法治建设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在实处。

  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厚植崇法尚治之基。探索应用“新媒体+普法”模式,开展精准普法。着力宣传贴近群众生活,与供销社业务相关的法律知识,提高供销社为农服务的群众知晓率。紧扣“3·15”消费者权益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送法进社区、进企业等志愿活动,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积极营造尊崇法治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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