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紧扣省、市、区委部署要求,立足“特色山水康养小镇”“中心镇”定位,将法治建设与镇域发展深度融合,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实。现将本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情况,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举措和成效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镇党委严格落实“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要求,结合年度工作实际制定《2025年浸潭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方案》,将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等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第一议题”学习内容,通过集体研讨、专题授课、现场教学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推动学习走深走实。全年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14次、“第一议题”学习41次,引导全镇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在宣传阐释方面,构建“线上+线下”法治宣传矩阵。利用广东省干部网络培训、学习强国等平台提升干部依法履职能力。结合扫黑除恶、禁毒、反诈等专项工作,依托“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全年举办普法宣传活动约7场、法治讲座123场,发放宣传资料350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1800余人次,覆盖群众约6000人,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基层。
(二)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推动法治广东建设的具体举措和成效
1. 持续转变政府职能。一是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围绕“15分钟社区生活圈”目标,完善“便民服务+站点服务+志愿服务”模式,深化“一门式、一网式”服务,率先实现镇街级窗口承办社保卡(一卡通)服务,助力“全市通办”。二是深化简政放权。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承接171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粤智助”政务服务自助机行政村(社区)全覆盖。三是优化镇域营商环境。落实《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开展专项整治,推行信用监管,加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宣传,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助力企业健康发展。四是推进政务公开。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和“三审三校”制度,成立信息公开专班,通过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58条,包括年度报告、机构职能、规章文件、规划计划、行政执法、财政预决算、乡镇动态及通知公告等内容。五是强化监督考核。加强人大监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39条,回复率100%;落实检察建议5份;畅通社会监督渠道,接待办理业务20614件,接听来电约 2480次,承办“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单1447件,回复率均为100%,“好差评”没有出现红黄牌。。
2.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公开制度。二是提升行政法治水平。聘请广东劲龙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为全镇提供法律支持;32个村(社区)均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配备法律顾问定期值班。三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执法公示,16宗行政处罚信息按期录入系统并公示;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四是推动执法规范化。坚持多方取证,完善集体讨论机制。全年办理行政检查47宗;行政处罚立案53宗,结案7宗,涉刑事移交区林业局3宗,正在办理43宗;其中林业领域16宗、自然资源领域36宗、市场监督管理领域1宗,共罚没金额约13.12万元。拆除违法建设97处,拆除面积约1.29万平方米。
3. 加强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一是健全社会稳定机制。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与信访接待机制,受理案件43宗(镇接访5宗、上级交办38宗),已办结38宗,按期答复率100%,其余5宗按期处理中。二是深化矛盾纠纷化解。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1+6+N”基层治理体系,运用“综治中心+法庭”诉调对接机制,整合资源化解矛盾,通过民情接待室、调解室等平台解决村民诉求12535件。三是提升乡村治理水平。推行“幸福积分”“和美积分存折”等机制,倡导文明新风,破除陈规陋习,以积分制推动村民自治。
二、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与原因
一是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仍需提升。部分执法人员“柔性执法”理念树得不牢,在执法过程中存在重处罚、轻教育的现象,说理式执法、包容审慎监管的运用不够充分。
二是法治队伍建设存在短板。镇级执法工作涉及林业、农业、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多个领域,法律法规专业性强,但现有执法人员多为兼职,专业法律知识储备不足,缺乏系统的执法业务培训,在复杂案件办理、法律适用等方面能力有待提升。
三是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有待增强。普法宣传仍存在形式单一、内容同质化的问题,线上普法内容创新性不足,吸引力不够,线下普法多以发放资料、现场讲解为主,互动性、体验性不强,难以真正激发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普法宣传针对性不足,对不同群体的法治需求研究不深,精准普法、按需普法的效果不够明显。
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思想认识不够深刻。部分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重业务、轻法治”的倾向,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实际问题的意识和能力不足。 二是资源保障不够充足。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投入不足,在法治宣传阵地建设、执法人员培训等方面缺乏足够的资金支持。法治工作力量薄弱,人员编制紧张,难以承担日益繁重的法治建设任务。三是法治氛围不够浓厚。部分群众法治意识淡薄,遇事习惯于通过信访、上访等方式解决,“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观念尚未完全树立。
三、2025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锚定党建引领,抓实法治统筹。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强化法治建设政治担当,全面扛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年牵头召开法治建设部署会,对照上级考核标准细化任务台账、健全责任体系,精准破解推进中的堵点问题,持续巩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核心领导地位。
(二)严抓决策规范,守牢文件底线。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全流程法定要求,完善以主要负责人为总牵头的依法决策协调机制,严把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等关键环节。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闭环管理,严格执行起草审核、备案归档制度,合规审核、备案工作实现全覆盖、零遗漏,从源头防范决策与文件风险。
(三)锤炼法治队伍,健全监督格局。主要负责人带头尊法学法践法,多次组织开展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法治专题培训提升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构建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协同机制,主动接受党内、人大、司法等多元监督,夯实法治履职监督基础。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化思想引领,筑牢法治建设根基。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增加法治学习频次和深度。创新学习形式,采取专题授课、案例研讨、现场教学等方式,推动镇村干部真正学懂弄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丰富线上普法内容,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短视频、漫画等形式,提升普法宣传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二)规范行政行为,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细化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流程,确保决策科学合法。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广应用“粤执法”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实现执法全过程电子化记录、信息化管理。加强执法队伍培训,与上级司法、执法部门对接,邀请专家开展执法业务培训,提升执法人员专业能力和“柔性执法”水平。优化政务服务,对标清远市镇街级标杆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完善党群服务中心功能设施,推进“一网通办”,提升政务服务效率和群众满意度。
(三)强化队伍建设,夯实法治工作基础。加强法治工作力量配备,争取上级支持,充实司法所、综合行政执法队人员编制,引进专业法律人才。开展镇村干部法治能力提升专项行动,鼓励镇村干部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培训,鼓励干部职工提升法律专业素养。
(四)深化基层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健全“1+6+N”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完善“中心吹哨、部门报到”联动机制,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效能。深化网格治理,优化网格划分,加强网格员培训,提升网格员信息采集、隐患排查、矛盾调解等能力。推广治理“和美积分”“幸福储蓄所”等创新举措,引导村民自治,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电子邮件:
粤公网安备 441803020000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