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栏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关于遴选石潭镇2023年省级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示范镇项目服务组织的公告

时间: 2024-02-08 15:01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   点击:-

各农业生产服务组织:

  根据《广东省2023年省级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示范镇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我镇制定了《石潭镇2023年省级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示范镇项目实施方案》。为做好我镇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的实施工作,现公开遴选石潭镇范围内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承担我镇广东省2023年省级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示范镇项目,要求条件如下:

  一、服务组织为运营规范、专业化水平比较高、服务能力较强的组织。

  二、服务组织服务内容为水稻、玉米、番薯等粮食作物的各个生产环节(其中水稻最少要二个环节以上),服务能力1000亩以上。

  三、服务组织参与作业的农业机械须安装有农机作业轨迹记录设备。

  四、实施区域为清新区石潭镇。

  五、实施项目的补贴要求: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款的比例不超过当地市场指导价格的40%、全托管亩均补助总额不超过130元。

  请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农业服务组织携带项目申报书、服务组织法人身份证和服务组织有效证件于2024年2月29日前交至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农业农村办公室(联系人:张小东,电话:0763-5622273),我镇将组织评审择优录取。

  石潭镇2023年省级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示范镇项目服务主体申报书.docx


您已选择离开清新区政府门户网站,接下来跳转至的页面与本站无关。 4秒钟之后将自动跳转到新页面,请您稍候…… ×

网站导航

底部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主办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清远市清新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管理 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网站运维电话:(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电子邮件:

粤公网安备 441803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4418030003

[粤ICP备05057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