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清远市清新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以及新修订的《清远市清新区地震应急预案》《清远市清新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3个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应急管理局反映。
清新府办函〔2023〕58号附件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清新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3个预案的通知.zip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16日
相关政策解读链接:关于《清远市清新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3个预案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