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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清远市清新区巩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第二次修订版)》的通知

时间: 2024-07-02 09:40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   点击:-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清远市清新区巩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第二次修订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慢控办反映。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31日

清远市清新区巩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方案(第二次修订版)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口老龄化和居民生活行为方式的改变,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以下简称“慢性病”)已成为影响我区居民健康的重要公共卫生问题。为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清新区在2012年已成功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于2018年顺利通过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第一次复评审,为进一步巩固我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持续提升我区慢性病防控水平,根据《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国卫办疾控发〔2016〕44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重新修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采取“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动员社会、全民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控策略,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调动社会和个人参与慢性病防治的积极性,坚持正确的卫生和健康工作方针,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核心,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动力,以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产业为重点,以健康促进和健康管理为手段,以控制慢性病为突破口,建立规范、有效、可行的综合干预模式和防控长效机制,全面提高全区人民群众的健康素质和生活质量,为推动我区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巩固我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成果,落实部门职责,加强部门联动,坚持以人民群众健康为中心,建立健全适应我区社会经济发展、满足城乡居民慢性病健康服务需求的综合防制服务网络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慢性病监测与信息管理制度,提高慢性病防控能力,构建社区支持环境,降低人群慢性病危险因素水平,减少过早死亡和致残率,减少慢性病造成的社会经济负担,推进健康清新建设。

  (二)具体目标

  1.完善健全政策。建立政府主导、多部门协同配合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协调机制,统筹各方资源,加大政策保障,在政策制定、组织管理、队伍建设、经费保障等方面给予充分支持,在环境建设、烟草控制、健身场所设施建设等慢性病危险因素控制方面采取有效行动。

  2.建设环境支持。示范区建设与卫生城市、文明城市、美丽乡村建设等紧密结合,建设健康生产生活环境,优化人居环境。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文化、科教、休闲、健身等功能,向家庭和个人就近提供生理、心理和社会等服务,构建全方位健康支持性环境。

  3.整合防控体系。构建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体系完整、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上下联动的整合型慢性病综合防控体系,积极打造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二级及以上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的慢性病防控机制,建立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机制,推进慢性病防、治、管整体融合发展。

  4.提升管理水平。提供面向全人群、覆盖生命全周期的慢性病预防、筛查、诊断、治疗、康复全程管理服务,开展健康咨询、风险评估和干预指导等个性化健康干预。以高血压、糖尿病等为突破口,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强化早期筛查和早期发现,推进早诊早治工作。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强化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5.引导全民参与。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健康观,用群众通俗易懂的方法普及健康知识和技能,强化个人健康责任意识,提高群众健康素养。依托全民健身运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等载体,促进群众形成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需求。

  三、组织保障

  为加强我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调整清远市清新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卫生工作的副区长担任。成员包括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委编办、区发展改革局、区教育局、市公安局清新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区社保基金管理局、区融媒体中心、区代建项目中心、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市医保局清新分局、各镇人民政府的主要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健康局,由区卫生健康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协调、联络,并落实我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各项工作。

  四、职责分工

    根据《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指标体系(2020版)》,我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办公室按照工作职能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各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设立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联络员,负责收集、上报相关工作资料,并存档备查。各部门职责如下:

  (一)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全区慢性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管理,健全多部门合作机制;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政府工作报告;协调定期组织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组织各部门参与的联合督导,督促落实相关部门的职责,统筹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协调将示范区建设融入相关部门的年度目标管理,确保全区慢性病防控工作持续发展。

  (二)区委宣传部:负责制定全区慢性病防控宣传工作方案,指导配合做好全区慢性病防控宣传工作;组织新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慢性病防控知识、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引导居民形成健康行为生活方式,及时报道我区慢性病防控工作成果、经验、重大活动以及有关新闻信息。

  (三)区委编办:负责区疾控机构按职能设立的慢性病防控科室设置和人员编制。

  (四)区发展改革局:负责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

  (五)区教育局: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负责学校、托幼机构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开展健康学校、健康食堂的创建工作;负责组织学校、托幼机构慢性病综合防控知识宣传,在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开设慢性病相关健康教育课;落实全区中小学校学生因病缺勤监测工作;组织开展学生健康体检和健康口腔活动;组织开展“世界无烟日”进校园宣传活动,创建无烟单位。

  (六)市公安局清新分局:负责提供本辖区户籍人口资料和流动人口资料;负责对清新区非正常死亡居民出具《居民死亡医学(推断)书》。

  (七)区民政局:负责落实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等相关政策;配合落实提高残疾人、低收入人群等医疗保障水平的具体措施;有效引进社会资本参与慢性病防控;提供本区居民死亡人口火化资料。

   (八)区财政局:负责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纳入区政府财政预算,保障慢性病防控专项经费到位;建立经费支持的长效机制,使慢性病防控工作可持续发展;负责向区慢控办提供我区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支持的各项凭证材料,并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九)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协助提供有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公园、步道、街道等支持性环境的建设资料。

  (十)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组织多部门参与的集体健身活动或体育赛事,指导促进健身制度落实;开展全民健康健身运动,普及公共体育设施,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组织开展群体性健身运动,组建五个以上的群体性健身团队,并配有体育指导员和志愿者。

  (十一)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区慢控办的各项日常工作,组织召开区慢控工作多部门的联络员会议;负责制定全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协调、管理、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加强慢性病防控专业队伍建设和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建设;普及健康素养和健康知识与技能,提高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负责全区慢性病全程管理和监测评估;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规范化管理,加强慢性病高危人群管理工作;指导相关单位开展创建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健康学校、健康餐厅/酒店、健康食堂等工作;指导相关单位开展创建健康主题公园、健康步道、健康小屋、健康街区、超市、社团等支持性环境建设;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和“三减三健”专项行动;落实《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推进各单位禁烟工作;指导全区各部门和各镇开展慢性病防控工作,收集汇总各类文件和工作资料。

  (十二)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开展健康食堂、健康餐厅/酒店、健康超市的创建工作;开展“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专项行动,督促辖区餐饮单位落实减盐减油减糖行动;鼓励并引导食品生产企业开发和生产低糖、低脂和低盐等有利于健康的食品;通过健康教育宣传合理膳食知识,科学指导人群合理营养、平衡膳食;负责制定禁止烟草广告整治相关文件,落实辖区内烟草广告整治工作。

  (十三)区统计局:提供辖区内社会经济发展数据。

  (十四)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健康主题公园、健康步道、健康小屋、健康一条街等支持性环境的管理。

  (十五)区社保基金管理局: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大病补充保险等相关政策。

  (十六)区融媒体中心:负责制定新闻媒体慢性病防控知识宣传计划,设置电视宣传专栏,定期播放慢性病防控知识。

  (十七)区代建项目中心:负责健康主题公园、健康步道、健康小屋、健康一条街等支持性环境的建设。

  (十八)区总工会:负责制定集体单位工间操制度,负责组织开展工间操培训并督促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工间健身活动。

  (十九)团区委:负责组织青年团员的集体性健身活动和青年义工开展慢性病防控、控烟戒烟知识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团员、青年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十)区妇联:负责组织和动员全区妇女积极参与慢性病防控工作,依法维护妇女慢性病患者的合法权益;组织全区妇女开展多种形式的健身活动。

  (二十一)区残联:负责制定残疾人的医疗救助水平的具体措施。

  (二十二)市医保局清新分局: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等相关政策,提高签约患者的医疗保障水平和残疾人、流动人口、低收入等人群医疗救助水平的具体措施;有效引进社会资本,参与慢性病防控工作;通过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方式,为慢性病患者提供健康管理服务。

  (二十三)各镇人民政府:负责本镇慢性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健全多部门合作机制;定期组织召开本镇领导小组及通报会议,统筹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本镇政府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将慢性病主要指标纳入政府工作报告;组织开展本镇群体性健身运动;开展健康主题公园、健康步道、健康小屋、健康街区等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开展健康家庭、健康社区的创建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健全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长效工作机制

   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依托区专家组,对示范区各项工作方案、工作措施的科学性进行论证,并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各相关部门,各部门要明确工作职责,形成合力,定期向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动态,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二)完善经费保障机制

   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经费纳入每年度区政府财政预算、决算管理,安排专项经费,专款专用。

    (三)加强能力保障

    提高社会参与能力,一要提高成员单位的参与能力,使其成为政府履职为民的重要载体;二要提高社会的动员能力,使其成为建设健康清新工作的重要内容;三要提高专业机构的能力,区疾控中心、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加强慢性病防控能力建设,建立定期培训计划,提高全区慢性病防控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

  六、督导与考评

     (一)每年召开1次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布置本年度各部门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的具体工作。

  (二)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落实各职能部门履职情况。

  (三)每年组织2次由5个及以上部门参与的联合督导检查,主要内容包括部门合作建立的信息沟通共享、激励问责、质量控制等基本运行机制情况。

  (四)各职能部门在每年12月份,报送本部门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目标管理及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工作报告,示范区领导小组对各职能部门进行综合督导考评,并通过区政府发文的形式进行通报,对工作进展缓慢和未履行部门职责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五)各相关单位接受国家、广东省、清远市项目组专家的督导和考评工作。    


附件:清远市清新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内容及责任分工表


附件                 

清远市清新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内容及责任分工表

指标分类

指标内容

指标要求及

权重分值

赋分标准

评价办法和考核资料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或部门

一、政策发展

(60分)

(一)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建立多部门协作联动机制。(18分)

1.区政府成立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并落实部门职责,建立完善的信息反馈沟通制度。(5分)

(1)成立区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明确各部门职责,2分;其余0分。

(1)政府印发示范区工作方案的通知;(2)成立示范区领导小组文件,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明确各部门职责;                             

区慢控办、区政府办公室

各成员单位

(2)设立示范区建设工作办公室,1分;其余 0分。

(3)设立示范区建设办公室文件;

(3)每年召开1次及以上领导小组工作会议,1分;其余0分。

(4)召开小组会议资料汇编:会议通知、签到表、图片、会议纪要、记录;

(4)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召开联络员会议1分; 其余0分。

(5)建立联络员制度文件、联络员名单,召开会议资料(会议通知、签到表、图片、会议纪要、记录)。

2.区政府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当地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3分)

(1)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政府社会经济发展规划,2分;其余0分。

(1)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2)区政府工作报告;         

(3)区卫生事业发展规划;           

区慢控办、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改革局、区卫健局

各成员单位

(2)政府制定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1分; 其余0分。

(4)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

一、政策发展

(60分)

一、政策发展

(60分)

一、政策发展

(60分)


3.慢性病防控融入各部门政策规章制度,有烟草控制、降低有害饮酒、减盐、控油、控制体重、全民健身等慢性病危险因素干预、疾病管理相关的政策规章制度。(5分)

抽查5个部门制定落实相关健康政策情况。                                (1)凡制定并落实,每个部门得1分,满分5分。

(1)抽查部门烟草控制、降低有害饮酒、减盐、控油、控制体重、全民健身等慢性病危险因素干预、疾病管理相关的政策规章制度;                                    (2)采取控制烟草、降低有害饮酒、减盐、控油、控制体重、全民健身等慢性病危险因素干预、疾病管理措施和组织开展活动资料汇编。

区慢控办

各成员单位(重点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改革局、区民政局、区公安局清新分局、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清新分局、区委宣传部、区文广旅体局、区总工会、区卫健局、各镇政府)

(2)制定但没有落实,每个部门得0.5分。


4.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工作督导制度,开展示范区建设的多部门联合督导。(5分)

(1)区政府主导每年组织2次由5个及以上部门参与的联合督导,每次得1分;低于5个部门参与得0.5分。对于在政府主导下采用第三方督导的, 每年组织 2 次,每次得 1 分。

(1)示范区建设工作办公室印发的联合督导文件;                             (2)督导记录、通报;                         (3)查1—2个参与合作部门的职能科室负责人,询问3项基本机制的落实情况(三个问题:一、该科室如何体现信息沟通共享;二、激励问责方面,你单位是如何做的;三、你所在部门或单位如何做好这项工作的质量控制)。

区慢控办、区政府办公室

区慢控办和各成员单位(重点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改革局、区民政局、区公安局清新分局、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委宣传部、区文广旅体局、区总工会、区卫健局)

(2)督导内容主要包括部门合作建立的信息沟通共享、激励问责、质量控制等3个基本运行机制情况,每个机制分值为1分。

(二)保障慢性病防控经费。(10分)

1.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纳入政府年度预算、决算管理.(5分)

(1)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纳入政府预算、决算管理,各2分,共4分。

(1)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纳入政府年度预算、决算管理文件;                         (2)财政部门下达年度支出预算指标文件;                                 (3)财政部门下达年度慢性病防控经费文件、凭证。

区财政局

区发展改革局、

区卫健局

(2)经费预算执行率100%,1分;其余0分。

2.区政府按规划、计划提供示范区建设专项工作经费,专款专用。(5分)

(1)区提供示范区建设专项工作经费,3分;其余0分。

(1)政府对示范区建设经费的预算批复;

(2)财政部门下达示范区建设专项经费文件、财务凭证;                             (3)查看专项经费进账单,经费使用请示、支出明细。

区财政局

区慢控办、区卫健局

(2)慢性病防控经费专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2分。其余0分

(三)建立有效的绩效管理及评价机制。

(11分)

1.区政府将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相关工作纳入各相关部门年度目标管理。(2分)

(1)区政府将示范区建设工作纳入各相关部门年度目标管理,纳入绩效考核目标工作,2分;其余0分。

(1)查阅政府年度计划相关文件,文件中有对各部门职责任务及年度目标的描述,并制定考核指标体系纳入部门绩效考核;

区慢控办、区政府办公室

各成员单位

(2)抽查5个部门执行情况,发现2个及以上部门没有纳入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者不得分。

(2)抽取5个部门对涉及计划执行情况材料(计划、总结报告与绩效考核兑现)。

2.区政府将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相关工作纳入各部门绩效考核,落实问责制。(5分)

(1)抽取5个相关部门职能科室,询问相关职责知晓与执行情况。部门履职合格的覆盖率达100%,5分。

(1)查阅相关部门绩效考核方案、年终绩效评价报告和执行情况资料汇编;                           (2)抽查5个部门按方案中各部门职责询问相关职责知晓和执行情况,发现≥2个部门没纳入目标及绩效考核者不得分。

区慢控办、区政府办公室

各成员单位

3.采用多种形式获取群众对辖区慢性病综合防控的参与度和满意度。(4分)

采用多种形式获取群众对辖区慢性病综合防控的参与度和满意度,并形成相关评价报告,4分。

多种形式的问卷调查,并形成报告。

(意见卡和意见箱、在线问卷调查、电话调查、群众访谈等)

区慢控办

各成员单位

(四)区政府定期发布慢性病及社会影响因素状况报告。(21 分)

1.区政府定期发布慢性病及社会影响因素状况报告。(5分)

(1)区政府定期发布慢性病及社会影响因素状况报告,3分;其余0分。

(2)报告主要结果用于政府工作报告,2分;其余 0分。

(1)依据辖区社区诊断调查、慢性病监测等健康数据,撰写慢性病及社会影响因素状况报告,并发布。(5年一次)

区政府办公室、区卫健局、区发展改革局

区统计局、各医疗卫生单位

2.辖区居民健康状况优于全国平均水平。(16分)

(1)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5年下降≥10%,8分;5%—10%,3分,其余0分。

(2)心脑血管疾病标化死亡率降至 205.1/10万及以下,4 分;205.1—209.7/10万,2分;高于 209.7/10万不得分。

(3)70 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标化死亡率降至 9.0/10万及以下, 4 分;高于9.0/10万不得分。

(1)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即 30~70 岁人群因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和糖尿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是指30~70岁人群因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和糖尿病死亡的概率。              (2)心脑血管疾病和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的标化,采用 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人口构成数据,按 5 岁一个年龄组进行标化。

区卫健局

区统计局、各医疗卫生单位

二、环境支持(35分)

二、环境支持(35分)

二、环境支持(35分)

二、环境支持(35分)

(一)构建全方位健康支持性环境。(9分)

1.按照国家标准开展健康社区、单位、学校、食堂、餐厅/酒店建设,数量逐年增加。(5分)

(1)健康社区占辖区社区总数≥30%,1 分; 30%以下0分。

(1)查阅健康社区、单位、学校、食堂、餐厅/酒店建设及开展健康家庭建设社区名单(验收命名文件),审阅各健康单元创建辅助资料(包括有关文件、数据、影像资料、记录等)。                                     

区卫健局、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各镇政府

各职能部门、区疾控中心

(2)健康单位、学校、食堂、餐厅/酒店每类不少于5个,每类1分;每少1个扣0.5分。

(1)查阅健康社区、单位、学校、食堂、餐厅/酒店建设及开展健康家庭建设社区名单(验收命名文件),审阅各健康单元创建辅助资料(包括有关文件、数据、影像资料、记录等)。                                     

区卫健局、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各镇政府

各职能部门、区疾控中心

(3)现场评估发现每类中有1个不达标,该类不得分。

(4)复审:健康社区覆盖率逐年增加5%或达到40%及以上,1分。健康单位、学校、食堂、餐厅/酒店每年增加2个或每类达到10个以上,每类1分,每年增加未达标者该类不得分。

2.按照国家标准开展健康主题公园、步道、小屋、 健康街区等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数量逐年增加。(4分)

(1)健康主题公园、步道、小屋、街区、超市、社团等,每建设1类,1分,满分4分。

(1)查阅健康主题公园、步道、小屋、街区、超市、社团等建设名单(验收命名文件),审阅各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辅助资料(包括有关文件、数据、摄像资料、记录等);                      (2)现场随机抽查每类1个。

区城综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卫健局、区文广旅体局、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各镇政府

(2)现场评估发现1个不达标,该类不得分。

(3)复审:健康步道、小屋等数量逐年有增加或每类建设数量达到3个,每类2分,满分4分,未达标者该类不得分。

(二)为群众提供方便、可及的自助式健康检测服务。 (4 分)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自助式健康检测点,并提供个体化健康指导。(4分)

(1)设置健康检测点的机构覆盖率达 100%,1分;其他0分。

(1)查阅辖区街道总数及名单列表、自助式健康检测点名单、各检测点检测内容(身高、体重、腰围、血压)。(2)随机抽查健康社区和健康单位各1家,查看检测设备配置、设备完好情况及自助检测相关记录。

区卫健局

乡镇卫生院

(2)检测结果进入健康档案,实现信息利用。1分。

(2)查阅过手工录入或信息化终端设备接入等方式进入居民健康档案的资料。

区卫健局

乡镇卫生院

(3)提供个性化健康指导的机构比例≥50%,2分;30—50%,1分;30%以下0分。

(3)查阅提供个性化健康指导资料:指根据自助检测结果由专业人员提供书面的健康指导建议书,并予以解释和指导。

区卫健局

乡镇卫生院

(三)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普及公共体育设施,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11分)

1.社区建设15分钟健身圈,居民健身设施完好,提高人均体育场地面积。(2分)

(1)社区15分钟健身圈/农村行政村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1分;其余0分。

(1)在区文广旅体局查阅资料汇总材料和对应佐证材料;                                (2)随机抽查街道开展现场走访评估。

区文广旅体局

区城综局 、          区财政局、           各镇政府

(2)设备完好100%,0.5分;其余0分。

(3)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2平方米,0.5分(农村不纳入)。其余 0 分。

2.公共体育场地、有条件的企事业和学校的体育场地免费或低收费向社区居民开放。(2分)

(1)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比例100%,1分;其余0分。

(1)查阅体育局、教育部门相关的单位资料,提供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的列表及汇总数,有开放体育场条件的单位、企事业、学校总数。                                   (2)现场走访辖区居民了解开放情况。

区文广旅体局

区教育局、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总工会、各镇政府

(2)有条件的单位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比例≥30%,1分;30%以下得0分。

3.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工间健身活动,组织符合单位特点的健身和竞赛活动。(2分)

(1)开展工间健身活动单位覆盖率≥80%,1分;80%以下得0分。

(1)查阅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汇总表基础资料,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活动资料;

区总工会、区文广旅体局

各镇政府、辖区各企事业单位

(2)每年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至少1次健身竞赛活动,1分;未开展不得分。

(2)随机抽取机关、企业各一家,查阅活动组织记录或观摩现场活动。

4.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2分)

(1)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的比例达到100%,1分;100%以下,0 分。

(1)查阅相关资料,包括中小学总数及名单列表基础数据,开展1小时锻炼学校列表及佐证材料。(2)抽取1家学校现场访谈核实计划落实情况。

区教育局

各中小学

(2)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50%,1 分;50%以下,0 分。

(2)查阅相关资料。计算方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 学年体质综合评定总分 80 分及以上学生数/参加评定学生总人数×100%。

区教育局


5.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3分)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40%,3分;35-40%,2分;35%以下0分。

现场查阅社会因素调查报告或体育部门相关资料。

区文广旅体局

区慢控办、区卫健局、各镇政府

(四)开展烟草控制,降低人群吸烟率。

(11分)

1.辖区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2分)

辖区100%的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2分;95—100%,1分;95%以下0 分。抽查发现1个单位不合格,不得分。

现场随机抽查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各1家。

区卫健局

各成员单位

2.禁止烟草广告(1分)

辖区未发现烟草广告,1分;其余0分。

查阅资料,现场评估。

区市场监管局

区委宣传部、区文广旅体局


3.建设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2分)

(1)覆盖率均达100%,2分;100%以下0分。

(1)查阅相关资料(政策性文件、无烟机构创建及验收,命名文件等资料)。                               (2)随机抽查2家机构查阅资料和现场评估

区卫健局

各成员单位

(2)抽查发现1个单位不合格,不得分。

4.辖区各医疗卫生单位开展简短戒烟服务培训并提供简短戒烟服务。(2分)

(1)开展简短戒烟服务培训的医疗机构覆盖率≥80%,1分;80%以下0分。

(1)查阅相关资料(无烟医疗机构命名文件),医疗机构包括辖区所在一、二、三级医疗机构和妇幼保健院。

区卫健局

各医疗卫生单位

(2)提供简短戒烟服务的医疗机构覆盖率100%,1分;100%以下0分。                            

(2)现场抽查2间医疗机构(一、二、三级医疗机构和妇幼保健院等)提供简短戒烟服务情况。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需开设戒烟门诊

5.降低辖区15岁及以上人群吸烟率。(4分)

(1)15 岁及以上人群吸烟率低于 20%,4 分;20%—25%,2 分;≥25%不得分。

查阅中国慢性病与营养监测、社会因素调查报告。(若区县无法提供 15 岁及以上人群吸烟率,可以用 18 岁及以上人群吸烟率代替。)

区卫健局

各医疗卫生单位、各镇政府

(2)复审:15 岁及以上人群吸烟率逐年下降,5 年降低10%以上,4 分;5 年降低 5%—10%,2 分,其余不得分。

三、“三减三健”专项行动(20分)

三、“三 减三 健”专项行动 (20 分)

(一)开展专题宣传。(5 分)

1.开展健康生活方式主题日(周)主题宣传(2 分)。

(1)开展健康生活方式日宣传,1分;其余0分。

查阅资料。健康生活方式日:是指每年9月1日的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日,围绕当年活动主题,积极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 宣传日活动,需有文件资料、活动记录、核心信息宣传资料制作、活动全景、logo使用和现场照片等佐证材料。

区卫健局、区委宣传部

各医疗卫生单位

(2)开展全民营养周、中国减盐周、全国爱牙日、世界骨质疏松日等“三减三健”相关内容的专项宣传,1分;其余0分。

查阅相关材料。要有活动记录、核心信 息等宣传资料制作和使用记录、现场照片等佐证材料。

区卫健局、区委宣传部

各医疗卫生单位

2.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健康生活方式的日常宣传(3 分)。

(1)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宣传方式,1分;其余0分。

(1)媒体宣传“三减三健”相关资料;(2)相关部门公众号宣传“三减三健”相关文件资料。

区委宣传部、区卫健局

区融媒体中心、乡镇卫生院

(2)宣传内容覆盖“三减三健”各个方面,1分;其余0分。

(3)全年至少6次,1分;其余0分。

区委宣传部、区卫健局

区融媒体中心、乡镇卫生院

(二)开展专项活动。(15分)

1.适宜技术与工具的推广 与评价(11 分)

(1)推广使用健康“小三件”(限盐勺、定量油壶和健康腰围尺),1 分。

查阅推广记录以及发放记录、现场应用证明为依据

区卫健局

各医疗卫生单位

(2)食盐与食用油的摄入量低于本省平均水平3%及以上,各 1分,共2分。

复审:食盐与食用油的摄入量5年下降 15%以上,各1分,共2分;10%—15%, 各0.5 分,共1分;其余0分。

查阅中国慢性病与营养监测、社会因素调查报告。

区卫健局

各医疗卫生单位

(3)辖区内儿童窝沟封闭服务覆盖率≥60%,3 分;60%以下0分。         辖区12岁儿童患龋率<25%,3 分;其余 0 分。

查阅儿童窝沟封闭相关资料文件

区教育局

各小学

(4)将骨密度检测纳入常规体检,逐年提高50岁及以上人群骨密度检测率,2 分;其余 0 分。

查阅各医疗机构将骨密度检测纳入常规体检项目的相关佐证材料。

区卫健局

各医疗卫生单位


2.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能力建设。(2 分)

(1)在健康社区的社区工作者中至少有 1 名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1分;其余0分。

复审:每年至少招募并培训5名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1分,其余0分。

提供健康社区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职责分工表

区卫健局

区教育局、区妇联、区总工会、团区委、区人医、各村/居委会

(2)每年举办或者组织参加“三减三健”相关培训至少一次,1 分;其余0分。

查询相关培训资料

区卫健局

各镇政府、区疾控中心、乡镇卫生院、各健康社区

3.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的五进活动。(2 分)

(1)覆盖家庭、社区、学校、单位、医院等五类场所, 1 分。

指导员指导五类场所的相关佐证材料。

区卫健局

区教育局、区妇联、区总工会、团区委、区人医、各村/居委会

(2)每年至少开展 2 项特色现场活动,1 分;其余0分。

开展以“三减三健”为主题内容的活动,如厨艺大赛、健骨操比赛、减重比赛等,并备好相关材料。

区卫健局

区教育局、区妇联、区总工会、团区委、区人医、各村/居委会

四、体系整合(30 分)

四、体系整合(30 分)

(一)建立防治结合、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上下联动的慢性病综合防治体系。(15分)

1.建立完善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和分工明确、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8分)

(1)辖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实施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建设的方案,4分; 其余 0分。

(1)区卫健局制定实施慢性病防控建设体系建设方案;方案要明确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院、基层医院职责。

区卫健局

各医疗卫生单位

(2)明确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责,4分;其余0分。

2.建立完善信息共享、互联互通等的工作机制,推进慢性病防、治、管的整合。(7分)

(1)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督导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的有效运行,2分;其余0分。

(1)区卫健局开展督导的文件;(2)督导记录或者督导报告、通报

区卫健局

各医疗卫生单位

(2)建立完善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的运行、质控、绩效评价机制,3分;其余0分。

(3)区卫健局印发慢性病服务体系的运行、质控、绩效评价机制的文件

(3)疾控机构、医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的技术指导和对口支援,建立有效的合作关系,2分;其余0分。

(4)查看疾控、综合医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技术指导资料(培训材料、现场督导报告等)(5)综合医院与基层医院合作关系材料(合作协议、上下转诊协议)

区卫健局

各医疗卫生单位

(二)加强慢性病防控队伍建设。(15分)

1.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慢性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建设。(5分)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每年组织本单位慢性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专业培训不少于2 次,5分;1次,2分;未接受培训不得分。

查看参加上级培训的资料(培训批示、培训小结)

区卫健局

区疾控中心

2.提升二级以上医院公共卫生专业人员能力。(4分)

(1)二级及以上医院每年组织本单位承担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接受专业培训不少于 2次,2分;1次,1分;未接受培训不得分。

(1)查看参加专业培训的资料(培训批示、培训小结)

区卫健局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

(2)二级及以上医院每年组织对辖区基层医疗机构的慢性病专业培训不少于2次,2分;1次,1分;未接受培训不得分。

(2)查看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对基层医院慢性病专业培训材料(包括培训通知、议程表、签到表、课件、培训小结)

3.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承担所在区域慢性病防控工作。(6分)

(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年接受上级疾控机构慢性病防控专业技术培训不少于2次,2 分;1 次,1 分;未接受培训不得分。

(1)查看区疾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防控专业技术培训的资料文件。

区卫健局

区疾控中心、乡镇卫生院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年接受上级医疗机构慢性病防治专业技术培训不少于2次,2分;1 次,1分;未接受培训不得分。

(2)查看区上级医疗机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防控专业技术培训的资料文件。

区卫健局

乡镇卫生院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年组织对村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站医护人员的培训不少于 2 次,2 分;1次,1分;未接受培训不得分。

(2)查看基层医疗机构设村/居卫生站培训的资料文件。(培训通知、议程表、签到表、课件、小结)

区卫健局、乡镇卫生院

村/居卫生站

五、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20 分)

五、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20 分)

五、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20 分)

(一)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开展慢性病防治全民健康教育。(6分)

1.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定期传播慢性病防治和健康素养知识和技能。(1分)

(1)当地社会主流媒体和互联网等新媒体广泛开展慢性病防治和健康教育,每月不少于2次,0.5分;其余0分。

各种媒体刊播慢性病防治和健康教育公益广告、专题活动专栏,新闻报道原始记录和一览表。

区卫健局、区委宣传部

区融媒体中心

(2)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绩效考核机制,0.5分;其余0分。

查阅绩效考核机制。

区卫健局

各医疗卫生单位

2.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扩大传播慢性病防治和慢病健康素养知识和技能的范围。(3分)

辖区每年至少开展6次围绕全国肿瘤防治宣传周、世界无烟日、全国高血压日、世界卒中日、联合国糖尿病日、世界慢阻肺日等慢性病防治主题宣传日的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宣传活动,每次0.5分,共3分;其余0分。

(1)每年开展大型健康主题日活动一览表;                          (2)每场大型主题日活动完整资料(包括:活动方案、通知、现场组织实施情况、照片、签到表、人数统计、小结)。

区卫健局

各医疗卫生单位


3.开展幼儿园、中小学校健康行为方式教育。 (2分)

(1)幼儿园、中小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覆盖率达100%,0.5分;其余0分。

(1)提供辖区内幼儿园、中小学校一览表,开设健康教育课的初中、小学、幼儿园一览表。

区教育局

各学校

(2)健康教育课包括营养均衡、口腔保健、健康体重、视力保护、心理健康、伤害预防(溺水、烧烫伤)等内容,每学期以班级为单位,课程≥6 学时, 0.5 分;低于 6 学时 0 分。

(2)健康教育的完整资料(包括课程表、教师、教材、教案、考核评价)幼儿园教育可包括针对家长的健康讲座;                           (3)随机抽查一间幼儿园或中小学查看健康教育课开课情况,进入班级落实。

区教育局

各学校

(3)寄宿制中小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兼职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达到70%,0.5分;其余0分。

满足条件的学校,提供专职或兼职保健教师的资质等相关材料。

区教育局

各中小学

(4)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的中小学校比例达到 80%,0.5 分;其余 0 分。

提供心理健康工作人员的相关资质材料

区教育局

各中小学

(二)提高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和居民健康素养水平。(9分)

1.提高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 (5分)

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70%,5 分;60—70%,2分;60%以下0分。

社会因素调查报告、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调查、专项调查等。

区卫健局

各成员单位

2.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4分)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25%,4分;20—25%,2 分;20%以下不得分。

(1)健康素养监测的完整资料(监测方案、培训、宣传、现场情况图片、督导复查、问卷、报告等);

(2)重点查阅监测是否科学,抽样是否随机,数据统计是否正确。

区卫健局

各成员单位

(三)发挥社会团体和群众组织在慢性病防控中的积极作用。(5分)

1.辖区开展群众性健身运动(1分)

(1)有5个及以上的群众健身团体,0.5 分;其余0分。

(1)查阅社区群众健身团体汇总表及佐证材料;

(2)在社区查阅群众开展健身活动记录

区文广旅体局

各镇政府

(2)配有体育指导员和志愿者,0.5分;其余0分。

(3)在社区查阅群众健身团体配备的健康指导员和志愿者列表。

2.每年至少开展1次由社会团体组织和参与的集体性健身活动(1分)

定期开展由社会团体组织、企事业单位承担参与并积极支持的健身活动,每年≥1 次,1分;其余0分。

(1)查阅每年开展的多部门组织的集体健身活动列表;                                  (2)查看集体健身活动的完整资料(活动方案、通知、现场照片、人数统计、小结)

区文广旅体局

区总工会、区妇联、各镇政府

3.鼓励社区慢性病患者积极参与社区自我健康管理活动(3分)

有自我健康管理小组并规范开展的社区覆盖率≥50%,3分;40—50%,2分;40%以下 0分。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或每年参加人数不变者分数减半。

(1)慢性病自我管理小组社区一览表;

(2)小组活动开展资料(人员名单、活动记录、照片、签到表)                       (3)提供辖区内社区一览表等基础数据。

区卫健局

各镇政府、村(居)委会、乡镇卫生院

六、慢性病全程管理(70分)

六、慢性病全程管理(70分)

六、慢性病全程管理(70分)

六、慢性病全程管理(70分)

六、慢性病全程管理(70分)

六、慢性病全程管理(70分)

(一)规范健康体检,开展高危人群筛查与干预,加强癌症、心脑血管疾病等重大慢性病的早期发现与管理。(17分)

1.开展学生、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和职工定期健康体检和健康指导。(7分)

(1)学生健康体检率≥90%,2分;80—90%,1分;80%以下0分。

复审:学校对学生健康体检结果进行分析和反馈覆盖率≥50%,2分。

(1)查阅辖区学生体检工作情况资料,抽查部分学校学生体检工作开展情况,如通知、内容、时间和总结报告(包含主要发现的问题),必要时现场走访核实。

复审:学校对学生及家长的体检结果进行分析及反馈资料。

区教育局

各学校

(2)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率≥90%,2分;80—90%,1分;80%以下0分。

(2)查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老年人健康管理报表,并通过信息系统抽查部分基层医疗机构进行核实,必要时电话核实或现场走访。

区卫健局

各医疗卫生单位

(3)每2年1次体检并开展健康指导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员工数超过50人的企业的覆盖率≥50%,3分;40—50%,2分;40%以下0 分。

(3)查阅辖区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体检情况资料,抽查部分单位和企业进行核实,如通知、体检内容、体检时间、体检费用、总结(包含发现的主要问题)以及健康指导的落实(负责的部门,指导的流程及效果等),必要时现场走访落实。                                    

区总工会、区统计局

各成员单位


2.应用推广成熟的适宜技术,早期发现诊治患者,及时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10分)

(1)医疗机构首诊测血压率达到 100%,2 分;其余0分。

(1)辖区首诊测血压相关文件、季度、年报表,现场抽查,核实工作开展情况,如制度、信息系统、报表、工作流程;

区卫健局

各医疗卫生单位

(2)开展心脑血管疾病、重点癌症、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病等重大慢性病的筛查和早期诊断,每1项1分,满分4分。

(2)开展心脑血管病、重点癌症、糖尿病、慢阻肺等重大慢性病的筛查和早期诊断工作(文件、实施方案、现场图片、总结等)

(3)具备血糖、血脂、简易肺功能测定和大便隐血检测等4种技术并提供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的覆盖率≥70%,2分;50—70%,1分;50%以下0分。

(3)查阅辖区具备血糖、血脂、简易肺功能测定和大便隐血检测等设备的乡镇卫生院名单;各医院设备采购、维护记录、工作照片等(必要时现场核实)

(4)提高加强个人健康档案与健康体检信息的利用,发现高危人群登记率 100%,1 分,其余0分;高危人群纳入健康管理率≥30%,1分,其余0分。

(4)查阅高危人群登记,健康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如相关文件、实施方案、年度总结、报表等资料,抽样调查医疗机构资料、信息系统,抽查某时段新发现的高危人群的登记及健康管理纳入情况。

(二)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规范化管理。(20分)

1.开展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慢性病分级诊疗服务。(5分)

(1)建立分级诊疗制度,1分;其余0分。

(1)查阅辖区相关政策文件,相关部门制度,抽查综合性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制度。

区卫健局

各医疗卫生单位

(2)落实并开展高血压与糖尿病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服务,基层医疗机构门诊量占比≥50%,2分;其余0分。

(2)查阅工作开展情况资料,如相关政策文件、方案、实施过程、督导、考核评估、总体报告等,基层医疗机构门诊量占比≥50%(重点)

(3)依托信息平台实现分级诊疗,2分;其余0分。

(3)查看有无可依托的信息平台,实现医生对信息的查询、上传、下转的推介等。

2.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团队负责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3分)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高于本省平均水平30%及以上,3分;25—30%,1分;25%以下0分。

(1)查阅相关资料,如文件、规划、实施方案、基本情况报表、考核评估情况等,必要时电话核实或走访;

(2)基础资料:辖区内家庭总户数。

区卫健局

各医疗卫生单位

3.提高人群高血压、糖尿病知晓率。(4分)

(1)30岁以上高血压知晓率≥60%,2 分;55—60%,1分;55%以下0分。

查阅监测报告(慢性病及危险因素监测、慢性病与营养监测、社会因素调查等),核实数据。

区卫健局

区疾控中心、乡镇卫生院、各镇政府

(2)18岁以上糖尿病知晓率≥55%,2 分;50—55%,1分;50%以下0分。


4.提高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4分)

(1)35岁以上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 70%,2分;60%—70%,1分;60% 以下不得分。

(1)查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高血压、2型糖尿病管理报表,并通过信息系统抽查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核实,必要时电话核实和现场走访。

区卫健局

区疾控中心、乡镇卫生院

(2)35 岁以上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 70%,2 分;60%—70%,1 分;60% 以下不得分。

(2)查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高血压、2型糖尿病管理报表,并通过信息系统抽查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核实,必要时电话核实和现场走访。

5.提高管理人群高血压、 糖尿病患者的控制率。(4分)

(1)高血压患者血压控制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及以上,2分;3—5%,1分;3%以下 0分。

查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高血压、2型糖尿病管理报表,并通过信息系统抽查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核实,必要时电话或现场核实。

区卫健局

区疾控中心、乡镇卫生院

(2)糖尿病患者血糖控制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及以上,2分;3—5%,1分;3%以下 0分。

(三)完善区域信息平台,实现医疗卫生机构间互联互通、信息共享。(15分)

1.建立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实现公共卫生服务、 诊疗信息互联互通。(10分)

(1)建立区域卫生健康信息平台,4分;其余0分。

(1)现场登陆区域卫生信息平台或查阅信息平台建设方案、招投标情况。

区卫健局

各医疗卫生单位

(2)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二级及以上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3分;其余0分。

(2)现场走访抽查公共卫生机构、二级以上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否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3)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和信息共享,3分;其余0分。

(3)登陆信息平台,抽查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查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动态连续不间断记录和信息共享。

2.应用互联网+、健康大数据提供便捷、高效的健康管理服务。(5分)

(1)应用互联网+技术为签约服务的患者提供健康管理和诊疗服务,3分;其余0分。

查健康平台运营管理资料,现场抽查平台为签约服务的患者提供健康管理和诊疗服务情况记录。

区卫健局

各医疗卫生单位

(2)应用健康大数据为签约服务的患者提供健康管理和诊疗服务,2分;其余0分。

查健康平台运营管理资料,现场抽查平台为签约服务的患者提供健康管理和诊疗服务情况记录。

区卫健局

各医疗卫生单位

(四)中西医并重,发挥中医药在慢性病预防、保健、诊疗、康复中的作用。(7分)

1.辖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有中医综合服务区。(4分)

(1)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 6 类以上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达到100%,2分;

乡镇卫生院提供可以独立开展6类以上中医非药物疗法的佐证,必要时现场抽查考核。

区卫健局

乡镇卫生院

(2)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提供 4 类以上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达到 70%,2分;70%以下不得分。

村/居卫生站提供可以独立开展4类以上中医非药物疗法的佐证,必要时现场抽查考核。

区卫健局

乡镇卫生院

2.开展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的宣传及中医适宜技术推广。(3分)

(1)宣传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1 分;

(1)抽查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如宣传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相关资料,包括文件、文案、宣传资料(海报和折页)、讲座开展情况、照片或录像、总结等;(2)查看有无推广中医适宜技术(针灸、推拿科室设置及服务项目,拔火罐等)如科室设置、服务项目、设施、设备配置、开展情况等。

区卫健局

乡镇卫生院

(2)推广使用中医防治慢性病适宜技术,1 分;

(3)对 65 岁以上老年人提供中医药健康管理;1分。

查阅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中医药健康管理相关资料,必要时电话抽查老年人。

区卫健局

乡镇卫生院

(五)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的衔接。(4分)

1.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2分)

(1)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等相关政策,1分;其余 0分。

(1)查阅辖区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相关政策文件、方案、实施情况等。

区卫健局、市医保局清新分局、区社保局

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残联、各镇政府

(2)提高签约慢性病患者的医疗保障水平和残疾人、流动人口、低收入等人群医疗救助水平的具体措施,1 分;其余0分。

(2)查阅相关文件、制度方案、实施过程、总结、签约率是否提升,残疾、流动人口和低收入等人群是否有相应救助措施。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根据省级医保药品报销目录,配备使用一定数量或比例的药品。(2分)

(1)按基本药物目录配置,1分;其余0分。

复审: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设立药物绿色通道(包括延伸处方或长处方)1 分。

(1)查阅基本药物目录和医保报销药物目录相应文件、制度(抽查目录及药品使用清单),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设立药物绿色通道相关文件。

市医保局清新分局、区卫健局

区市场监管局、各医疗卫生单位

(2)按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和要求配备使用医保报销药物。1分;其余0分。

(2)参考资料《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年版)520种基本药物,《广东省基本药物增补品种目录(2013年版)》增补278种(其中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147种,中成药131种)。

(六)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慢性病防控工作,促进医养结合。(7 分)

1.政府引导、市场驱动、 社会力量参与,为慢性病患者提供健康管理服务。(4分)

(1)有效引进社会资本参与慢性病防控,1分;其余 0 分。

(1)查阅有效引起社会资本参与的文件、合同、项目书、实施方案、总结报告。

区卫健局、市医保局清新分局

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文广旅体局、区社保局

(2)商业健康保险参与医疗救助,1分;其余0分。

(2)查阅商业健康保险参与医疗救助政策文件、制度、实施方案及实施资料。

(3)通过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方式,为慢性病患者提供健康管理服务,2分;其余 0分。

(3)查阅社会力量购买服务,为慢性病患者提供健康管理服务的相关资料,如合同、项目书、实施方案、总结报告。

2.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与社区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服务融合。(3分)

(1)辖区内每个街道(乡镇除外)均设有为居家养老的半失能老年人提供日间托养服务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分;其余0分。

(1)查阅相关文件、制度、实施方案,花名册等。

区民政局

区卫健局、各镇政府、各医疗卫生单位

(2)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养老机构比例达到100%,1分;其余0分。

(2)查阅养老机构情况列表,合作情况、设备配置。

(3)设置老年医学科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比例达到70%,得1分;50%—70%,得0.5分;50%以下0分。

(3)提供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的花名册及设置老年医学科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花名册

区卫健局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

七、监测评估

(30分)

七、监测评估

(30分)

(一)开展过程质量控制和重点慢性病监测工作。(20分)

1.规范开展覆盖辖区慢性病及相关危险因素监测,掌握辖区重点慢性病状况、影响因素和疾病负担。(10分)

全人群的死因监测、慢性病与营养监测(含心脑血管事件监测、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监测)、肿瘤随访登记等重大慢性病登记报告达到基本技术指标,完成报告。

(1)死因监测,2分;其余0分。

(1)查阅相关文件、数据库、工作记录、工作总结等资料考核辖区人口死因监测开展情况,核实粗死亡率;

(2)查阅相关文件、工作记录及漏报调查报告等资料,卫健、公安、民政部门人口死亡信息库交换及查漏补报情况;                            (3)查阅相关工作过程记录及监测分析报告,考核数据分析及报告撰写。

区卫健局

市公安局清新分局、区民政局、各医疗卫生单位

(2)慢性病与营养监测,6 分。

(4)查看相关文件、监测方案、调查问卷、数据库、监测分析报告及相关资料。

区卫健局

市公安局清新分局、区民政局、各医疗卫生单位

(3)肿瘤随访登记,2分;其余 0 分。

(6)查看相关文件,监测方案,数据库、工作记录、工作总结及监测报告考核肿瘤登记工作的开展情况,评价相关指标。

2.慢性病监测数据互联互通。(10分)

(1)利用省、地市、县三级人口健康信息和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管理系统,实 现重点慢性病监测数据互联互通,5 分;其余 0 分。

重点登陆慢性病监测信息系统,查阅相关资料。

区卫健局

区疾控中心

(2)慢性病监测数据管理利用得到省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可推广,5分;其余0 分。

由省级提供报告佐证

区卫健局

区民政局、各医疗卫生单位

(二)开展慢性病防控社会因素调查。10 分)

1.辖区每5年开展一次慢 性病及社会影响因素状况调查。(10分)

(1)规范制定慢性病及社会影响因素状况调查方案,2分;其余0分。

提供慢性病及社会影响因素状况调查方案的相关材料

区卫健局

区发展改革局、区疾控中心、区慢控办

(2)综合运用社会学、流行病学及管理学理论与方法开展慢性病及社会影响因素状况调查,完成调查技术报告,2分;其余0 分。

查阅社会因素调查工作文件、实施方案、现场实施资料、督导报告、工作小结等;

区政府办公室、区卫健局、区发展改革局

各成员单位

(3)技术报告信息来源权威、准确、多元、综合,报告结构完整,有背景、方法、现状与主要问题、资源分析、预期目标、主要对策与具体措施等内容,2分;其余0分。

查阅社会因素调查报告

(4)技术报告调查结果清晰、调查依据正确、对策合乎逻辑、目标设定科学、 措施设计得当,2分;其余0分

(5)技术报告结果用于指引、评估示范区建设及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计划的制定,2分;其余0分。

结合调查报告主要慢性病危险因素、重点人群等结论与示范区工作计划进行对比。

八、创新引领 (35)

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有特色、可复制、可推广。(35分)

1.倡导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与当地社会、文化等建设和公共服务、公共产品供给相结合。(10分)

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与辖区社区文化建设、健康城市建设、文明创建、公共服务与公共产品等相关项目有机衔接整合,以达到 1+1>2的实际效果。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并有效衔接达5项,10分;2—4项,5分;其余0分。未达到提高实际效果者分数减半。

(1)查阅示范区的工作实施方案是否涉及健康城市、文明城市、公共服务于公共产品等项目进行整合;                          (2)查阅示范区建设是否纳入健康城市、文明城市、公共服务与公共产品等考核指标。

区慢控办

各成员单位

2.总结有创新、特色案例。(15分)

创新特色案例达2个,案例撰写符合要求,15分;1个,10分;其余0分。案例撰写不符合要求者分数减半。

复审:区别于创建年份的创新特色案例达到3个,撰写符合要求,15分;2个10分;其余0分。案例撰写不符合要求者分数减半。                   案例撰写要求包括:主题鲜明突出防控重点、技术流程清晰逻辑性强、特色突出创新意识明显、易于被推广可操作性强。

报告中特色案例撰写情况和专家的认可度。

区慢控办

各成员单位

3.示范区建设成功经验起到示范引领作用。(10分)

(1)示范区建设成功经验在本辖区得到有效推广应用2项及以上,5分;1项,2分;其余0分。

现场专家认可特色经验案例即可。

区慢控办

各成员单位

(2)示范区建设成功经验在辖区外得到有效推广应用2项及以上,5分;1项,2分;其余0分。

现场专家认可特色经验案例即可。

区慢控办

各成员单位

合计

300








相关政策解读链接:关于《清远市清新区巩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方案(第二次修订版)》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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