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的变化,进一步做好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2022年7月25日,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清远市清新区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规划(2021—2025年)》(清新府办〔2022〕16号)(以下简称“《规划》”)。根据有关工作要求,我局将牵头对《规划》进行实施后评估,重点围绕《规划》进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绩效性等进行评价。
为了保证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欢迎其他单位和个人提出评价意见。有关评价意见,请于2023年1月20日前书面函寄清远市清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股(地址: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玄真路49号七楼,联系电话:0763-5810433,来信请注明后评估意见),或直接发电子邮件至qy5812038bgs@163.com。
相关文件: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清新区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规划(2021-2025)的通知
清远市清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