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府规 2023001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远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清府〔2018〕12 号)规定,区发展改革局对有效期即将届满的《清远市清新区打击“黑油”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进行了梳理评估并征求了各镇、各有关部门意见。
根据评估结果和各方意见,现决定继续施行《清远市清新区打击“黑油”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施行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6月21日。在继续施行期间,该文件如有修改或废止,将另行通知。
附件: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清远市清新区打击“黑油”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1 (1).doc
相关政策解读链接:关于《清远市清新区打击“黑油”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的政策解读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20日